******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为采购代理机构)受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(以下简称为采购人)委托实施采购,本项目2025年1月7日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,定于2025年1月1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谈判和评审,2025年1月13日定标。现中标(成交)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,特此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编号:0722-2024FE3050SZF-2
二、项目名称:生态公益林宣传教育
三、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:
包组 | 投标人名称 | 资格响应文件 | 投标总价 (人民币/元) |
A | ******有限公司 | 1)营业执照(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);2)税务登记证;3)法定代表人证明书;4)法定代表人授权书;5)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;6)投标与合规承诺函;7)投标报价;8)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。 结论:资格核查通过。 | ¥320,742.00 |
四、候选中标(成交)供应商名单
序号 | 候选中标(成交)供应商名单 |
1 | ******有限公司 |
五、中标(成交)信息
1.供应商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2.供应商地址:******街道新狮村8号104紫识东苑
3.供应商电话:******
4.成交总价:人民币叁拾贰万零柒佰肆拾贰元整(¥320,742.00)
******有限公司”能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,能承诺履行合同、对采购人最为有利,推荐为成交候选人。
六、主要标的信息:
1.名称:生态公益林宣传教育
2.服务范围: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
3.服务标准、服务内容:为贯彻落实******生态文明思想,更好履行公园生态公益林日常管护职责,拟结合世界地球日、国际博物馆日、全国生态日、全国科普日、森林文化周等重要时间节点,开展生态公益林宣传及教育活动,营造人人关心、人人支持、人人参与公益林建设和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。
4.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。
七、评审专家名单:邵红星、林玲、李洁兰
八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******财政局(深财购[2018]27号)文件的精神收取,招标代理服务费计:
人民币伍仟元整(¥5,000.00)
九、公告期限
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6日。
十、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
根据《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管理处关于“生态公益林宣传教育”更改采购方式的函》,本项目改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。
十一、其他补充事宜
1.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。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(******)/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(******:8081/)所发布的质疑指引、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。
2.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,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,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。现场提交、邮寄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。
十二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地 址: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新大地质公园路1号
联 系 人:李工
电 话:0755-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
联 系 人:陈工
电 话:0755-******、******转101
传 真:0755-******
邮 箱:******、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黄国安、王展庭
电 话:0755-******转107、103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