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信息
项目名称:深圳机场2024年2台飞机气源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:241EA******
项目地址: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项目类型:货物
项目行业分类: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
项目概况:本项目招选一家特种车辆供应商,负责2台飞机气源车(电动式车载飞机地面气源机组,上装发动机满足国四排放标准)的供货事宜。
公告开始时间:
招标段/包
标段/包名称:深圳机场2024年2台飞机气源车采购项目 标段/包编号:241EA******/01
采购控制价(元):******
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:
开启形式:线上开启
联合体投标:不允许
工期(天):150 工期说明: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。
招标/采购范围:招选一家供应商,负责2台飞机气源车(电动式车载飞机地面气源机组,上装发动机满足国四排放标准)的供货事宜,包括产品供货、运输、现场安装调试、配件、质保服务、培训及售后服务等。
资格条件: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1.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(证明文件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,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。2.投标人须为拟投飞机气源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(证明文件:若为制造商,须提供制造商声明,格式自拟;若为销售代理商,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,复印件加盖公章;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,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);3.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,有效业绩指(同时满足下述要求):(1)合同签订时间范围: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;(2)单个合同业绩内容: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飞机气源车的国内销售业绩;(3)证明文件: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,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(最终使用方须为民航系统单位,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、航空公司、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等)、合同签订时间、车辆品牌、车辆型号、销售数量(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的,可以补充提供显示货物名称型号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),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,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,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,加盖业主章,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,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。4.投标人拟投同型号飞机气源车参数信息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》内容一致,并提供网站(******/index.html)上的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》截图加盖投标人公******集团采购失信名单。(证明文件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******)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,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”栏显示为0条记录,加盖投标人公章。若结果截图显示“查询不到该企业”,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)。6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挂靠、转包,不得违法分包。
文件获取开始时间(公告发布开始时间):2024-12-20 10:00: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:2024-12-27 10:00:00
质疑截止时间:2025-01-03 10:00:00 澄清、修改、答疑截止时间:2025-01-07 10:00:00
递交文件截止时间(公告发布截止时间):2025-01-10 10:00:00 开标时间:2025-01-10 10:00:00
文件获取地点:深圳阳光采购平台
开标地点:深圳阳光采购平台
招标人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人:钟诚 联系电话:0755-******
代理机构信息